“你们让我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和关爱,感谢你们为我们家主持了公道,你们检察官是真心为民办事,真是人民的父母官,这面锦旗是我们全家的心意。7万元的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谢谢,太感谢了……!”得到司法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家属卢某激动的说道。
2021年 4月20日下午,连山吉田镇甲科村村民卢某来到连山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着“阳光司法救助 彰显人文关怀”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申请人小飞(化名)是蒙某昌交通肇事案被害人虞某云的儿子,今年6岁,在读幼儿园大班。被害人虞某云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其家庭一下子失去了经济支柱。虞某云的父母在家务农,父亲虞某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需长年开药服用,其儿子今年6岁,在读幼儿园大班,全家仅靠妻子卢某打零工维持生计,家庭生活陷入困难,因此,向我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我院为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本月4月2日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此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司法救助。而今,7万元救助金发放到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卢某的经济压力,帮助其家庭度过难关。
下ー步,连山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积极采取“精准救助、全面救助、全程救助”三位一体的救助模式,拓宽司法救助形式,加大经济救助力度,依法为受到犯罪侵害的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做到“应救尽救”,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