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全市数字检察工作专班学习交流会和座谈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检察干警深化大数据运用自觉性、主动性,推进数字检察工作落地成效,7月18日、21日,连山检察院持续召开推进大数据运用工作研讨会,深入部署贯彻落实数字检察工作。
全体检察干警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围绕数字检察建设纷纷亮思路提点子,群策群力,助力数字检察建设破难题、开新局,积极探索构建具有连山检察特色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转变等案上门、就案办案的思维观念,切实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增强掌握运用大数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找准大数据赋能“四大检察”的切入点、结合点,以大数据赋能连山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要求,一是转变理念,树牢大数据法律监督意识。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趋势的重要举措。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转变观念,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数字革命”驱动连山检察法律监督质效飞跃。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数字化应用水平。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数字检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通过数字检察理论研究学习,参与各类视频培训课程,学习借鉴全国各地优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功经验,培养检察人员信息化思维,学习搭建大数据平台,掌握运用大数据开展检察工作能力。
三是加快推进,确保早出成效。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确保数字检察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结合连山检察受理的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受理范围,以个案办理为突破口,以类案监督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理念转变、数据拓源、模型研发和制度跟进,打造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条线的法律监督“杀手锏”,尽快把数字检察成果运用到社会治理、执法办案、服务群众中去。
王威(政治部):检察大数据思维的核心,是由传统的“数量驱动、个案为主、案卷审查”个案办理式监督,向“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的类案治理式监督转变。而基层院技术人员如何协助办案部门有效挖掘数据信息,发现线索,我认为,一是利用好现有的平台、软件与技术,收集行政职能部门数据、互联网数据、第三方数据等,把收集的数据电子化与数字化;二是对收集的数据进行识别、提取、转换、消歧、消重、归集,以便数据“碰撞”更加精准。
罗洪建(第二检察部):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是顺应时代潮流之变,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在办案中,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数字化建设重塑检察业务架构。如何建立监督模型,导入数据、运用数据,是我们在司法领域运用大数据提升办案质效需要研究的课题。
李福念(第二检察部):数字检察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动监督模式从案卷审查、个案监督向数字赋能,类案监督转变,某个案件可能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他背后隐藏的可能是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问题,我们要带着研究、穿透式的眼光办理案件,改变就案办案的思维方式,从多发、高发的违法犯罪案件中,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从而精准高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做好数字检察工作,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的业务能力,更要掌握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和“三查并举”的思维方法,这需要我们克服畏难情绪,转变办案理念,学习各类数字化有关的知识和技能,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李积银(第三检察部):随着检察机关履职不断向纵深发展,监督的范围不断扩大,继续运用人工查阅案卷发现问题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为进一步全面落实法律监督的职责,达到应监督全监督的工作态势,检察人员要通过扎实的业务素质,善于个案发现同类案件的相同问题,通过大数据建模进行数据碰撞,发现可能存在的监督环节,对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建议或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为推动全面建成法治社会作出检察力量。
熊辛(办公室):作为一名检察技术干警,首先要做到转变思想观念,树牢检察大数据战略思维,加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基础理论学习,争当一名既懂信息技术、又懂检察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其次是加强大数据应用基础理论学习,借鉴各地先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先进经验,强化以信息技术对检察数据挖掘与治理的手段。
紧随时代提质效,数字检察正当时。明确目标,坚定方向,连山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数字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引导干警树立数字办案理念,努力开创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新局面,努力打造具有连山检察特色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