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挂念我家小孩,谢谢你们给我家送来了司法救助金……”在救助者家中,小玲(化名)的奶奶连声感谢着,并将一面印有“司法救助真心为民、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锦旗送到了检察官手中。近日,连山检察院检察官主动上门给一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
突遭车祸 ,让本不完整的家庭“雪上加霜”
2016年12月,小玲的家庭因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肇事蒙上了“困难”的阴影。事故造成小玲的兄妹死亡,其母亲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后经鉴定为肢体一级残疾。
2017年,肇事者潘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同年,小玲的母亲莫某通过民事诉讼向潘某索要医疗赔偿金,无奈因潘某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莫某至今仍然有40余万元的医疗赔偿金未能获得赔偿。
车祸的突遇和持续高昂的治疗费让这个本就困难的单亲家庭越发的“雪上加霜”,仅靠低保金艰难度日。面对后续的治疗费用和母女二人的生活费,小玲及其家庭亟需得到帮助。
隔地不隔情,主动上门送司法救助金
小玲一家居住在连南,连山检察院正式受理小玲的司法救助申请后,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承办检察官多次往返连山、连南,通过走访社区居委会、到民政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机关核查其家庭财产和接受社会保障情况,到法院了解莫某民事判决执行情况。在多次走访调查下,认定小玲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为尽快把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玲年纪尚小,母亲行动不便,奶奶年纪又大,我们把救助金送上门吧!希望能尽快帮助到她们。”于是,办案人员驱车近百里再次来到连南的小玲家中,为小玲送来了司法救助金6万元,给这个困难家庭送来了及时的帮助。
主动作为,为因案致困致贫群众提供司法救助
2021年以来,连山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7件,救助12人,发放救助金27万元。
一直以来,清远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秉持“应救尽救”的原则,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帮助群众走出困境,重拾生活信心,用检察温暖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