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近期以信件、网络和电话方式接收群众诉求的公告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加临近清明节期间,返乡祭祖人员增多,人员流动量增大,疫情传播风险将增大。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2年3月25日起,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信件、网络和电话方式接收群众诉求。如有诉求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 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编513200。
2. 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4.如需来访本院提交材料,请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均为绿码且未被标记“星号*”)。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以外地区来访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群众来信,一如既住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因采取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