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依法能动履职”为导向,主动作为,服务大局,各项检察工作乘风破浪,亮点纷呈。
围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等中心工作培育典型案例,今年共有20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其中2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取得历史性突破,充分体现“以典型案例说话”的新要求。
其中办理1宗未成年人保护和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残疾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办理1宗反家庭暴力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办理“清远市华某公司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办理“熊某等四人侵犯着作权案”“清远某医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等4宗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7·10专案”、叶某某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等3宗融合类案件获评全市“讲案例谈融合”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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