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革命资源是中国共产党非凡奋斗历程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历史见证,是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学习党的历史、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教材。清远辖区内涉及革命历史的各类遗迹、遗址和纪念设施众多,分布广泛,但日常维护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今年以来,清远市检察机关结合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目前已立案21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妥善保护和修缮了一批革命文物,以保护红色革命资源的实际行动体现检察担当。
【深入调查摸排】全市两级院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广泛收集各方材料,在全面了解辖区内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工作及周边环境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走访,发现部分革命遗址和革命烈士纪念碑由于经费配套不足、日常巡查管护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出现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缺失或无法辨认、建筑外部墙体残损破坏、清洁卫生状况恶劣以及周边杂草丛生等状况,严重影响红色资源应有的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积极履职作为】针对发现的问题,全市两级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程序,认真核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清单,调查核实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行红色革命资源保护管理职责的事实,通过主动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形式和途径,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辖区内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革命资源的日常维护管理,健全完善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加大对保护革命文物方面的社会宣传力度,确保红色革命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
【持续督促整改】全市两级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诉前程序后,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引导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对于检察建议予以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积极申请专项经费,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组织人员集中整治红色革命资源周边环境的“脏乱差”、更新完善保护标识和保护措施、修复残损破旧文物,并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对红色革命资源定期排查、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推进革命遗址和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修复。目前,相关职能部门还在进一步整改中,一批革命文物已得到妥善保护和修缮。
【加强宣传教育】全市检察机关以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革命遗址和革命烈士纪念碑等开展“跟随红色印迹,缅怀革命先烈,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辖区内现有的革命文物和红色资源故事,积极推送革命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政策,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革命文物和红色纪念设施的责任感,营造人人关心爱护红色革命资源、自觉遵守文物法规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深入调查摸排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扎实做好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将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成效,让英烈精神历久弥新,让红色记忆代代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