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对检察大数据战略作出顶层部署,强调要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下面结合近日在市检察院数字检察专班学习及参加各类有关数字检察培训会的感悟,对今后如何在本地检察工作中贯彻检察大数据战略提出以下几点思考,助推数字检察监督早日在清远落地开花结果。
要树立系统思维,实现从个案到类案的转变
长期以来,检察监督线索来源主要依靠群众、媒体控告、举报以及检察办案中依职权发现。现在个别、偶发的传统监督办案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因此,推动大数据分析、大数据筛查思维实现类案办理已是迫在眉睫。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大数据运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探索出了一条运用大数据分析办理一批类案件的数字检察之路,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了很好的示范。
要树立关联思维,实现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
进入数字时代,个体和案件信息庞大复杂,特别有的案件事实和链条涉及多个主体和节点,彼此相互牵连和印证,因此,在办案中,办案人员如果要扩线深挖,就不能根据单一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只有对彼此有牵连的几组数据进行关联和分析,才可以分析出案件疑点,从而进行有效监督。
要树立溯源思维,实现从办理到治理的转变
在传统的办案监督模式下,检察建议大多是针对个案反映的问题,没有总结出普遍性规律,其深度、广度及说服力有限,社会治理效果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我们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就要树立溯源治理思维,要自觉将大数据思维和溯源治理紧密融合,由传统的个案办理式监督向类案治理式监督转变,善于从办理个案中发现规律性问题,找到系统性漏洞,提出针对性的检察建议,针对性的进行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力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树立三查思维,实现从表象到真相的转变
面对目前检察监督面临的短板和瓶颈,在数字大时代背景下,面对错综复杂、真真假假的社会信息和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如何在海量的信息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寻找问题真相是我们亟需要解决的难题。我们只有在方法创新、激发内生动能上下功夫,融合运用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全域贯通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才能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从粗到精、从表象到真相的转变,解开迷雾,促进社会治理推动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刘海燕
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