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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省级部门决算
        时间:2017-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6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职能简述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议。主要职能是:(一)确定全市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二)对叛国、分裂国家案、危害国家安全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四)依法对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五)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监督。(六)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七)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八)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九)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手。(十)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十一)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市有关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级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实施相关人员的管理办法;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的班子成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或不批准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管理市检察院、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组织指导全市检察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十二)组织领导全市检察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宣传工作。(十三)承办其他应由市检察院负责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设行政单位1个)。内设政法处、反贪污贿赂局和23个内设机构;政治处、办公室、侦查监督一科、侦查监督二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侦查二科、职务犯罪预防科、举报综合指导科(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罪案举报中心)、渎职侵权检察局、渎职侵权侦查一科、刑事执行检察局、驻英德监狱检察室、驻清远监狱检察室、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中心、计划财务装备科、监察室、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支队。
        纳入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总编制人数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30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人数1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3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离退休人员40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中1人为省级退休,其余39人为市级退休。
        另外,编外人员(其中政府雇员22名,长期聘用人员1名)23人。
        (上述人数以2016年12月31日为时点计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行次

        决算数

           

        行次

        决算数

           

         

        1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4504.3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19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20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21

        4792.54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22

         

        六、其他收入

        6

        738.69

        六、科学技术支出

        23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

        293.83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2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28

        51.57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29

        0.60

        本年收入合计

        13

        5243.02

        本年支出合计

        30

        5138.5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4

         

                        结余分配

        31

         

                 年初结转和结余

        15

        963.65

                        年末结转和结余

        32

        1068.14

         

        16

         

         

        33

         

        总计

        17

        6206.67

        总计

        34

        6206.6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5243.02

        4504.33

         

         

         

         

        738.69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897.02

        4504.33

         

         

         

         

        392.69

         

        20404

        检察

        4895.02

        4502.33

         

         

         

         

        392.69

         

        2040401

          行政运行

        3243.12

        3154.33

         

         

         

         

        88.79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890.00

        890.00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150.00

        150.00

         

         

         

         

         

         

        2040406

          侦查监督

        150.00

        150.00

         

         

         

         

         

         

        2040407

          执行监督

        100.00

        100.00

         

         

         

         

         

         

        2040408

          控告申诉

        53.00

        53.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8.90

        5.00

         

         

         

         

        303.9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00

        2.00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00

        2.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3.83

         

         

         

         

         

        293.8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92.39

         

         

         

         

         

        292.39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79.99

         

         

         

         

         

        279.99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40

         

         

         

         

         

        12.40

         

        20808

        抚恤

        1.44

         

         

         

         

         

        1.44

         

        2080801

          死亡抚恤

        1.44

         

         

         

         

         

        1.44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1.57

         

         

         

         

         

        51.57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51.57

         

         

         

         

         

        51.57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1.57

         

         

         

         

         

        51.57

         

        213

        农林水支出

        0.60

         

         

         

         

         

        0.60

         

        21305

        扶贫

        0.60

         

         

         

         

         

        0.6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0.60

         

         

         

         

         

        0.6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5138.53

        4458.29

        680.2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792.53

        4164.46

        628.07

         

         

         

         

        20404

        检察

        3960.81

        3374.96

        585.85

         

         

         

         

        2040401

          行政运行

        3276.12

        3276.12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432.44

         

        432.44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50.00

         

        50.00

         

         

         

         

        2040406

          侦查监督

        49.70

         

        49.70

         

         

         

         

        2040407

          执行监督

        39.64

         

        39.64

         

         

         

         

        2040408

          控告申诉

        19.71

        5.64

        14.07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93.20

        93.2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831.72

        789.50

        42.22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831.72

        789.50

        42.2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3.83

        293.8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92.39

        292.39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79.99

        279.99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40

        12.40

         

         

         

         

         

        20808

        抚恤

        1.44

        1.44

         

         

         

         

         

        2080801

          死亡抚恤

        1.44

        1.44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1.57

         

        51.57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51.57

         

        51.57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1.57

         

        51.57

         

         

         

         

        213

        农林水支出

        0.60

         

        0.60

         

         

         

         

        21305

        扶贫

        0.60

         

        0.6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0.60

         

        0.6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行次

        金额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4504.3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6

         

         

         

         

        3

         

        三、国防支出

        17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8

        3651.90

        3651.90

         

         

        5

         

        五、教育支出

        19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20

         

         

         

         

        7

         

        ……

        21

         

         

         

         

        8

         

         

        22

         

         

         

        本年收入合计

        9

        4504.33

        本年支出合计

        23

        3651.90

        3651.9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4

        852.43

        852.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

         

         

        2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2

         

         

        26

         

         

         

         

        13

         

         

        27

         

         

         

        总计

        14

        4504.33

        总计

        28

        4504.33

        4504.3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部门: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3,651.90

        3,066.05

        585.8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651.90

        3,066.05

        585.85

         

        20404

        检察

        3,651.90

        3,066.05

        585.85

         

        2040401

          行政运行

        3,055.41

        3,055.41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432.44

         

        432.44

         

        2040405

          公诉和审判监督

        50.00

         

        50.00

         

        2040406

          侦查监督

        49.70

         

        49.70

         

        2040407

          执行监督

        39.64

         

        39.64

         

        2040408

          控告申诉

        19.71

        5.64

        14.07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5.00

        5.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部门: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523.8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12.8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70.77

         

        30101

          基本工资

        419.49

        30201

          办公费

        162.91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2

          津贴补贴

        797.94

        30202

          印刷费

        3.56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3.08

         

        30103

          奖金

        183.69

        30203

          咨询费

        1.25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0.95

        30204

          手续费

        0.11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5

          水费

        5.75

        31006

          大型修缮

         

         

        30107

          绩效工资

         

        30206

          电费

        6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27.18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207

          邮电费

        3.07

        31008

          物资储备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8

          取暖费

         

        31009

          土地补偿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1.82

        30209

          物业管理费

        55.26

        31010

          安置补助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58.59

        30211

          差旅费

        29.4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31

        31012

          拆迁补偿

         

         

        30302

          退休费

        3.15

        30213

          维修()

        136.42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4

          租赁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15

          会议费

        2.05

        31020

          产权参股

         

         

        30305

          生活补助

         

        30216

          培训费

        28.4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10.51

         

        30306

          救济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25.98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07

          医疗费

        0.05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308

          助学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30309

          奖励金

        99.57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403

          财政贴息

         

         

        30310

          生产补贴

         

        30226

          劳务费

        9.5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11

          住房公积金

        279.82

        30227

          委托业务费

        10.64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0312

          提租补贴

         

        30228

          工会经费

        33.75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313

          购房补贴

         

        30229

          福利费

        56.15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30314

          采暖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66

        399

        其他支出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76.6

        39906

          赠与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76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5.03

         

         

         

         

        人员经费合计

        2182.48

        公用经费合计

        883.5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47

        16

        103

         

        103

        28

        116.73

        12.23

        78.52

         

        78.52

        25.9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部门: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243.02万元,支出总计5138.5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41.25万元,增加24.78%、支出总计增加221.87万元,增长4.51%。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一、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人员经费本年预算安排总额增加,故总收入同比上年增加;二、2016年本院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力投入加大,同时办案成本提高,故总支出同比上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24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4.3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5.91%;其他收入738.69万元,占14.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138.53万元。基本支出4458.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76%。项目支出680.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504.33万元,支出总计3651.9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11.36万元,增加7.43%、支出总计减少1264.77万元,增长25.72%。主要原因:司法体制改革后,省级人财物统一管理,2015年与2016年统计口径不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区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及构成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1.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07%。与2015年相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64.77万元,减少25.72%。主要原因:司法体制改革后,省级人财物统一管理,2015年与2016年统计口径不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380.00万元,支出决算365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信息化项目因工程延期,工程款未能支付。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分按经济分类科目实际支出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基本支出306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2.4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23.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8.59万元;公用经费883.5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12.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0.7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6年我院“三公”经费为116.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12.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8.52万元,公务接待费为25.98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对比,下降了60.55万元,降幅为3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5年对比增加4.42万元,增幅56.48%,其因为案件需境外调查取证量增加,6批次,共41人次,同时2015年统计口径与2016年不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对比减少62.42万元,降幅44.29%,其因为车改车辆减少,同时2015年统计口径与2016年不一致;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本部门保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其他车辆5辆(账上已作报废,但报废文件未下达);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对比减少2.54万元,降幅8.89%,共接待来访批次180批,共2010人次。。

        2016年我院“三公”经费预算为1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6万元,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预算10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执行过程中无超预算情况。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缩减车辆维修保养费支出;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各类公务接待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以实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为准支出的政府采购金额71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352.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其他车辆5辆(账上已作报废,但报废文件未下达)。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6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3.57万元,比2015年增加166.35万元,减少15.8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各类开支。

        (二)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05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反映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支出43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9%,主要用于反贪、反渎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支出及预防职务犯罪预防经费支出,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未完工付款。

        3.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支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主要用于公诉部门提起公诉案件的经费支出,对法院审判、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费用。

        4.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支出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3%,主要用于侦查监督部门批准逮捕、提审犯罪嫌疑人,对侦查部门进行监督活动的费用。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各项经费开支。

        5.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执行监督(项)支出3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4%,主要用于监所部门对看守所日常活动进行监督的经费支出。

        6.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控告申诉(项)支出1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9%,主要用于控申部门日常群众接访活动、走访信访户、信访案件调查及相关业务培训会议费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坚持围绕中心,充分履职,维护良好发展环境

         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等作用,推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安定的发展秩序。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5201798人,提起公诉19942610人。

        (一)严肃惩治刑事犯罪,推动平安清远建设。依法打击各种危害社会治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批准逮捕抢劫、抢夺、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84709人,起诉405539人,分别占批捕、起诉总人数的39.43%、20.65%;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235284人,起诉238278人,分别占批捕、起诉总人数的15.80%、10.65%

        (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会秩序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加强释法说理,注重情绪疏导,不断提升群众信访满意度。依法接待处理控申举报事项614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7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4件,受理司法救助案件818人,发放救助金共4.825万元。

        二、坚持全面监督,规范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一)深入开展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共监督立案18件,监督撤案8件,纠正漏捕5人,追诉漏罪45人次、漏犯16人,纠正侦查机关违法侦查29件次,决定不批准逮捕631人,不起诉82人。

        (二)全面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审查执行机关呈报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材料共3518件,出庭审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520件,提出庭审意见55件,法庭采纳意见43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35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违法情形87件。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82件,对80件案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经采取有效措施,12名罪犯被收监执行,4名罪犯已办理网上追逃

        (三)切实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申请案件184件,提请抗诉74件,提出抗诉1件获改判,发出再审、执行、纠违检察建议13份,其中11份被采纳。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72件申诉,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加强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摸排,针对线索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提高成案率,截止目前全市各基层院均已消灭诉前程序案件空白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办结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4件,行政机关如期回复并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16件,依法提起行政、民事公益诉讼3件。

        三、坚持打防并重,惩治腐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快转变办案模式和侦查方式,提高查处职务犯罪工作成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510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379人,渎职侵权案件2228人,查处县处级干部11人。深入推进国土房管、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涉及国计民生重点行业职务犯罪整治工作,打好系统行业“阵地战”,共查办国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22人,医药卫生、食药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10人。

        (二)深入推进精准预防。

        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61次,开展预防调查34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3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586次。

        四、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维护民生民利

        (一)突出保障涉案未成年人权益。启动“未检工作推进年”活动,全市两级院均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机构和专业办案组,实现未检工作专业化、专门化。坚持对未成年犯实施“综合评价”,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最大限度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1至10月,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2123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940人,不捕率32.5%;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149人,依法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19人,不诉率36.5%

        (二)深化“两项监督”,维护食药品安全和良好生态环境。依托“两法衔接”机制,大力拓展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横向合作,由点向面,层层推进,共同打击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通过查阅平台、上门走访、调阅案件、核查信访材料等多种方式对食药监、环保、国土等部门办理的757件行政处罚案件、举报信访案件进行细致排查,监督移送案件11人。

        (三)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深入推进查办与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迅速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密切与扶贫部门的联络配合,建立扶贫领域基础数字联通机制,健全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两部门在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对接。突出对惠农扶贫资金发放、征地拆迁补偿、种粮补贴、农业产业扶持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精准打击和对乡镇站所、农村两委干部及村民小组长等重点人员的集中预防。共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344人,占同期查办案件数量的38.8%

        五、坚持公正司法,深化改革,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全面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加强对入额检察官选任工作组织领导,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相关工作,争取支持。严格选任程序,详细制定《2016年入额检察官面试工作方案》、《笔试准备工作流程安排》等各项工作流程,积极做好入额检察官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完成153名主任检察官选任工作,并在地方人大领导的见证下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市检察院制定了《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组组建及运行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完成了办案组的组建及人员配置。

        (二)全面推进检察信息公开。实行全市检察信息公开季通报制度,促使全市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13条,法律文书2187份,重要信息113条。借助自办媒体“两微一端”发布微信20期,微2400多条,《清远日报》、《南方日报·清远观察》先后多个专题报道我市未成人检察工作、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等方面工作情况。

        (三)全面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关于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分别对案件的接收分配、当事人权利告知、案件审查时限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合理配置诉讼资源,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促进办案效率的提升。组织对2015年度所有的公移刑事案件、自侦案件、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撤回起诉案件和无罪判决五类案件逐案开展评查,形成类案综合评查报告,结合五类案件的年度数据横、纵向对比,对案件质量进行监控预警。在办案过程中,时刻关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重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聘请辩护律师,并主动联系、听取其辩护意见。

        六、坚持从严治检,强化监督,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一)提升检察职业素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活动开展,通过集中学习、支部研讨、知识检测等多种方式提升学习效果,编发学习简报54期。继续大规模推进教育培训,选派两级院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各类业务培训34批次90人次。先后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第四届侦查监督业务竞赛、民事行政业务竞赛、第一届案管业务竞赛,以赛代训,选拔、培养了一批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6名同志在省院举行的业务竞赛中获奖。

           (二)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将发生在身边的违纪案件作为教育素材,以案明纪、以案正风,结合案件进行讨论交流,谈认识、挖根源、讲教训,做到人人发言、个个表态,对照检查。市院组织司法会计、聘请审计机关专业人士成立内部审计小组,对各县(市、区)院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的“三公经费”开支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审计接待费用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形成详细审计报告,书面向被审计单位通报,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对问题较多的两个基层院检察长进行了约谈。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试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整个流程动态实时监控,对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涉案款物处理、案件结案等重要办案节点实行严格监管。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并监控案件7108件,发现超期办案等不规范情形9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份。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对县(市、区)院报请审查逮捕案件坚持每案提审,严把质量关,审查逮捕职务犯罪案件的3839人,决定逮捕3637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饭堂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非税收入部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十、专项收入:单位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设置,具有特定来源,并规定有专门用途,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如教育部门的高等学校学费、公安部门的驾驶许可考试费等。

        十二、罚没收入: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款,没收物质、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单位经营、使用国有财产等取得的收入,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企业上缴的利润(股息、红利)、国有资产转让或出售收入等。

        十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单位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包括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特种矿产品出售收入等。

        十五、其他收入(非税收入部分):除上述非税收入外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乡镇自筹收入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二十五、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放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二十六、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二十七、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八、“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1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补充支出功能科目(细化至项级)或经济分类科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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