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梁伟忠、梁伟杰等29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组织卖淫罪、容留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洗钱罪、高利转贷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12项罪名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和被告单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2001年开始,被告人梁伟忠、梁伟杰利用经营流行前线酒吧、清新县凯逸大酒店等娱乐场所,纠集一批闲散人员,逐步建立起以两人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梁建钊、黄焯根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立后通过经营娱乐场所从事涉“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暴力插手东城一带征地拆迁工作、操纵古城居委换届选举、拉拢腐蚀公职人员提供庇护等,攫取了巨额非法财富,严重破坏了清远市区一带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