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英德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3·26”恶势力犯罪集团专案,经英德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处陈某、刘某、高某、李某、马某等67名被告人十六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总计200余万元,其中陈某等17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抢劫、非法拘禁高达27人,非法牟利约40万元
专案组夜以继日细审查
该犯罪集团以陈某、刘某、高某、李某、马某为首,在英德市区等地从事传销活动,通过网络聊天以男女交友、招工等名义将受害者骗至传销窝点,通过恐吓、关押、殴打等手段,抢劫、非法拘禁多名受害人。在实施非法传销活动过程中,该犯罪集团抢劫、非法拘禁高达27人,致多人受伤,非法牟利约40万元,严重破坏了英德市的社会治安和城市形象。该案由英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向英德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被告67人、犯罪事实27件、卷宗110卷及光盘200多张,是英德市检察院有史以来审查起诉人数最多的个案。
“3·26”恶势力犯罪集团专案被告人及犯罪事实多、社会影响大,英德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由三名员额制检察官及多名辅助人员组成的专案组。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办案组成员夜以继日,认真细致审阅案件材料,积极创新办案模式,采用图表方式做阅卷笔录,通过表格、架构图、时间轴等方式梳理犯罪集团的人物关系及犯罪事实发生的全过程,在短期内核清了各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及作案经过。办案中,办案组制作了1900页共计112万字的审查报告,撰写44页约2.5万字的起诉书,最终在查明案件事实、巩固案件证据的基础上,将该案成功快速起诉至法院。
多线联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
畅通沟通渠道,确保案件定性不偏
公安机关成功收网抓获该案被告人陈某等人后,英德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主动派员提前介入,通过联合督办、案件会商等方式,及时指出侦查机关在调查取证中存在的不足,引导侦查机关查清事实、完善证据,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
审查起诉期间,英德市检察院多次主动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罪名认定、证据标准等疑难复杂问题,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办案组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案的犯罪集团按照固定的人员及固定的作案模式,在传销组织内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歹,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明显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基本特征。据此,英德市检察院办案组主动听取公安机关、法院的意见,最终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依法认定该案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为英德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庭审过程中,办案组公诉人员加强与法院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出庭预案,并根据庭审情况及时调整出庭方案,大大提升了庭审效果,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公诉人在庭审上发表的公诉意见。
多角度、多举措追诉漏罪漏犯
强化诉讼能力,确保打击力度不减
审查起诉过程中,办案组注重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做到多角度、多举措追诉漏罪漏犯,成功追诉漏犯多人。其中,本案的被告人杜某某、杨某、白某某、常某、陈某等8人,是英德市检察院在办理其他案件过程中要求公安机关追加起诉的漏犯,后经英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8人均被法院判处刑罚,其中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法院审理阶段,考虑到该案是重大复杂案件,被告人数量及证据数量较大,英德市检察院主动建议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在开庭前解决了大部分程序及事实认定问题,既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从容应对,理性专业回应,根据庭审进展情况,及时调整、修改出庭方案,系统、充分地展现了全案证据,全面揭露犯罪事实及各名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充分利用新刑诉法确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多名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的被告人当庭认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最终,法院判决书完全采纳了英德市检察院起诉书认定的全部犯罪事实、罪名及情节,有力打击了恶势力传销活动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