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星犯贪污罪、受贿罪案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臣生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为提高庭审质效,保障控辩双方诉权的行使,庭审前一天,市中级法院依法召开了黄国星犯贪污罪、受贿罪案的庭前会议,市院王臣生副检察长参加庭前会议。
鉴于该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该案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接受处罚,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过程中,王臣生副检察长按照庭审程序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就本案的焦点问题与辩护人进行论辩,并就该案的事实认定、犯罪构成等方面,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发表了公诉意见,提出了量刑建议。
该案也是监察委成立以后,市院办理的首宗开庭审理的监委移送案件,为慎重起见,市院王臣生副检察长承办该案,
并就主要证据、犯罪事实、情节认定等问题积极与监察委沟通交流,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臣生(右一)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