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我院集中起诉了3件涉疫案件,其中1件为涉嫌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另外2件为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第一检察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实,确保战“疫”不停,刑事检察不掉线,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一、一案一报,精准对接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对涉疫情案件高度重视,对办理的涉疫情案件做到一案一报,迅速及时开展工作后上报清远市检察院,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案件定性,确保依法办案。
二、远程提审,确保安全
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减少人员聚集,保护当事人、律师、办案人员的安全,我院及时启动了远程讯问系统,“零接触”提审犯罪嫌疑人,在保证案件质量和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不打折扣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与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的接触,减少疫情期间的人员流动。切实保证检察业务在诉讼期限内及时、安全、高效运行。截至2月27日,通过远程提审系统提审犯罪嫌疑人53人。
三、主动出击,提前介入
我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涉疫案件侦查过程,通过听取侦查人员的案情通报,查阅卷宗资料,了解具体案情和证据收集情况,对案件定性、取证提出了具体意见。加大对疫情案件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情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防疫胜利贡献检察力量。截至2月27日,提前介入涉疫案件6件7人。
四、惩防并举,注重实效
在疫情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打击,教育,预防相结合,将释法说理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指出犯罪嫌疑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促使其深刻认识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截至2月27日,我院起诉涉疫案件5件5人。同时,通过“两微一端”、互联网站等新媒体及时通报案件情况。通过案件办理,加大对外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确保案件社会、法律、政治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