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工作合力。6月2日,阳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任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家行政单位的李扬坤等10名专业人员为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
会上,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梁志勇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并就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条件、范围、职责等事项作了详细解读。接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彩霞宣读《关于聘请李扬坤等同志为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兼任检察官助理的决定》。随后,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俊依次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
仪式上,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发言中表示,将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全力协助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工作协作配合、优势互补。
最后,邓俊检察长向特邀检察官助理对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行职责。希望员额检察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形成合力,在办理相关案件中凝聚共识,提升工作质效。二是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办案水平。希望特邀检察官助理尽快进入角色,发挥专业优势,全力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相关专业领域案件,在协同办案、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力量配合、联动会商等方面高效衔接,实现良性互动。三是强化法治意识,维护法律权威。希望特邀检察官助理明确身份定位,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指导案件办理,要求各位特邀检察官助理做好法治建设的“宣传员”,动员引导更多的干部群众关注和支持阳山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