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申艳霞带队到阳山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阳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盘梦航及未检办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会上,阳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兼未检办主任梁土香向与会人员汇报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清远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申艳霞认真聆听汇报后,向与会人员详细了解阳山县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指导意见。
随后,申艳霞主任就阳山县检察院下一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要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注重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用心做实、做好、做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要强化部门协作,增进与民政局、教育局、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共同做好涉案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等工作,扩大品牌影响力,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最大化。四是要注重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生动宣传教育形式,结合案例,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自护教育工作。
邓俊检察长表示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做好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学校、家庭、社会、政府、网络“五大保护”的监督,努力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