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近日,阳山县检察院以“强政治 转作风”百日专项活动为契机,召开会议组织学习2021年9月28日颁布实施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盘梦航主持,全体员额检察官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盘梦航副检察长传达学习了2022年4月8日最高检案件管理办主任申国军在有关工作会议上关于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讲话精神,并针对《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中案件信息查询、案件信息发布、业务数据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认真比较分析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2014年颁布实施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的异同,明确规范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随后,与会人员就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中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和探讨,共同研究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和举措。
会议要求,一是要严格把握案件信息公开标准。要增强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敏感性,深入学习领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准确把握案件信息公开的标准,确保案件信息公开的安全。二是要提高案件信息公开质量。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对拟公开的案件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并由专人负责审核文书公开工作,力求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三是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以“强政治 转作风”百日专项活动为契机,结合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已公开法律文书清查“回头看”专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已公开的法律文书逐一核查校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今后,阳山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文书公开制度规定的学习,规范法律文书公开,贯彻落实逐级审核制度,促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