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是一名农民工,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务协议》,在工作15个月后离职,但该公司仅发放了5个月的工资,尚欠工资共计35000元迟迟未付。李某某先是到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由于其已超过退休年龄,并不符合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条件,于是,劳动监察大队引导李某某向连州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近几年,为维护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连州市检察院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加强沟通联系,宣传支持起诉职能,摸排相关案件线索,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做实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目前,已收到由相关职能部门移送过来的多起案件线索,李某某的案件就是其中一个。
在受案后,该院承办检察官迅速行动,利用专业知识为申请人李某某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其收集补充相关证据材料。考虑到已临近春节,为了让农民工兄弟过个“安薪年”,在证据确实充分且涉案公司负责人不予配合的情况下,该院坚持快办快结原则,在三天内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建议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保障债权有效实现。法院依法冻结涉案公司银行账户后,公司老板主动联系了申请人李某某,并赶在春节前全额支付了所欠薪酬。
助力农民工解决烦“薪”事,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应尽之责。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当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维权面临举证难、成本高等困境时,检察官通过“支持起诉”这一职能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兜了一回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