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拿点水来!”“注意安全,把警车靠边停下警示后车.....”
“谢谢,你们太有心了!”
2022年4月8日下午,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谭福华一行前往大路边镇执行公务途中,发现一名老人中暑晕倒在地,即紧张有序地实施救助,于是有了开头的暖心一幕。
烈日炎炎,骄阳似火灼烧着大地,像极了七八月份酷热的夏天。连州检察干警一行认真梳理好案件线索后,赶往某案的勘查现场,为案件办理以及定性做好充足准备。忽然,谭福华检察官发现路上有一位老人躺倒在地上,立刻下车查看老人情况,只见老人一动不动,面色苍白、脸上布满汗珠,干警们试图唤醒老人,但其意识不清,疑似中暑,情况较为危急。
检察干警立刻进行有序分工: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医护人员到场、拿水给老人解暑降温、协助指挥交通……在大家的帮助下,老人逐渐恢复了意识。检察干警一行等到医护人员到场救护并确保老人已无大碍后,便悄然离开,继续赶往办案现场。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止于至善”是最高检在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的目标热词,要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以求极致精神向“止于至善”的目标努力,以自觉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这是连州市检察院干警开展工作的指导精神,也是工作实践的具体举措:办案路上遇到倒地的老人、身处困境的群众,连检人身怀爱民之心,毫不犹豫伸出援助之手;面对群众的“急难愁盼”之事,连检人会将心比心,用心用情办好“小案”;面对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侵犯的情形,连检人立足职能能动履职,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检察为民,连检为您。连州检察干警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扬优良传统,坚持能动司法、为民司法,为人民群众办更多好事、办更多实事,为文明连州创建贡献更多正能量。
法律知识科普
遇到倒地老人,扶还是不扶?检察官以亲身经历告诉大家——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紧急救助他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