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2022年1月21日上午,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连州镇元潭村委会召开了一场“特别”的听证会,把检察服务零距离送到群众身边,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案件回顾
该案由被害人邵某某精神病发作无故殴打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引起,黄某某和另外两名村民联手制服邵某某后,想到自己无端被打,十分气愤,便以脚踢的方式殴打邵某某导致其轻伤二级。案发后,黄某某在公安机关进行一般性调查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和被害人一方达成了刑事和解。
经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拟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作不起诉处理。考虑到该案有证人在作证过程中认为黄某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为帮助案发当地的群众厘清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的区别,更好地把法理说清、把道理说明,该院决定到案件发生的村委会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检察长黄振鹏主持,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干部等相关人员作为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等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了本案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充分阐述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正当防卫的理由,详细说明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一一回答了听证员提出的问题。听证员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经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最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向被害人一方真诚道歉,表示十分后悔一时气愤导致本案的发生,同时也感谢检察机关的宽大处理。被害人近亲属也向黄某某真诚道歉,表示将对邵某某严加看管,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双方当场握手言和,表示对本案处理意见无异议。
黄振鹏检察长表示,此次公开听证会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开到“家门口”,不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加深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随后,黄振鹏检察长结合案件进行法治宣传,指出本案虽然由被害人因精神病发作引起,但犯罪嫌疑人在其合法权利被停止侵害时,应等待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而非为泄愤滥用私刑,由此引导教育群众要依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携手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下一步,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推进公开听证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