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检察长办案,实现救助高效化
两级院深入推进检察长接访日制度,通过检察长参与接访工作,发挥头雁效应,践行“民有所呼 检有所应”。如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接访,承办案件,通过“快查快办”依法为未成年人龚某发放10万元司法救助金,为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廖某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中,英德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承办,向廖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为受到刑事犯罪侵害致使身体出现伤残、心理遭受严重创伤,因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未成年救助申请人廖某送去温暖。
司法救助+内部协作,实现救助精准化
清远市检察机关强化司法救助内部协作,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发现符合司法救助的线索及时移送给相应的部门,对被救助人进行司法救助。如佛冈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并将其移送给院内对应部门,经过调查核实,为因案致贫的李某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又如阳山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对应部门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仅用十个工作日完成案件审查办理和7万元的救助金发放,及时缓解了赵某和冯某生活上的困难。
司法救助+上下联动,实现救助一体化
两级院针对部分特殊的司法救助案件,采取上下两级院联合救助的方式,及时帮助困境中的申请人。近日,未成年人小信(化名)外婆李女士向市检察院、清城区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市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公开听证,听证员就案件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是否合理进行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予以司法救助,市检察院和清城区检察院根据听证评议意见,于当天作出对申请人予以9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决定。
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实现救助公开化
为增加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透明度,清远检察机关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深化检务公开。今年以来,两级院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听证16次,切实提升司法救助的公信力。连山检察院在梳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发现因案致残的黄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召开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同参加,根据评议意见作出对黄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的决定。
“非常感谢检察官,谢谢你们记得我,谢谢你们在我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给予我的帮助,是你们给了我重新生活的希望,谢谢......”收到救助金的黄某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司法救助+部门联动,实现救助多元化
两级院在办案中针对救助案件的不同情况因案施策,凝聚社会力量,加强与民政部门、妇联、地方政府、社区、村委等机关和组织的协作,为被救助人提供多元化帮助,形成司法救助合力。近日,连南检察院在办理陈某的司法救助案中,除了发放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外,还积极与县扶贫办、镇党委等部门联系,以多种形式为该案的三个未成年人提供学习上的帮助,联系学校心理老师进行心理辅导,协调跟踪民政部门办理低保,让被救助人切实体会到检察温情。
“现在我们的生活好多了,不用担心孩子的学习问题,日子也有了盼头,谢谢你们的帮助和关心”,日前,陈某在连南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寨岗镇石径村村委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回访时说道。
来源:清远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