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预算单位收支预算表
单位名称:连州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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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预算拨款 |
955.23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381.90 |
一般预算 |
955.23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480.00 |
基金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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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93.33 |
二、预算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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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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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不含预算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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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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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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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955.23 |
本年支出合计 |
955.23 |
2015年连州市“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连州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购车及运行维护费 |
合计 |
2015年预算数 |
0 |
20.00 |
67.98 |
87.98 |
备注:“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