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采购行为,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择优选取汽车修理、车辆保险、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设备维修维护、空调维修维护、零星工程维修维护、广告设计、物业管理供应商,具体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业务经营范围,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安全事故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活动过程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三)供应商必须在佛冈县有经营场所,确保具有服务能力,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设备维修、空调维修维护以及零星工程维修供应商必须按财政部门要求入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目录。
二、报名要求
请有意应征以上项目供应商的商家,于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6日将以下报名资料递交到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大堂值班处。
(一)营业执照与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下复印件相同);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所拥有的行业资质和公司从业人员相关职称复印件;
(四)公司简介(含公司成立时间、从业人员情况、营业面积、设施设备、业绩说明等),业绩请附相关佐证材料;
(五)供应商所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六)提供3张以上公司外部与内部相片以及联系人姓名与联系方式,可彩色打印。
三、选取
(一)各供应商要提供真实的报名资料,一经核实为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在三年内不会接受其参加本院各项购买服务的报名。
(二)报名资料经认真审核后,本院将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讨论并择优选取,供应商数量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核定。
四、合同时间
各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合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763-4283767
佛冈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