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白酒因其价格实惠受到群众青睐,然而个别经营者为谋求利益出售“三无”散装白酒,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佛冈县检察院开展守护散装白酒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调查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商店销售的散装白酒存在未在标签上详细标明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食品生产者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未设置隔离和防尘防蝇,灌装容器不卫生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存在和防尘防蝇食品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发现问题后,佛冈县检察院迅速启动诉前磋商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磋商函,建议其对销售散装白酒食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加大监督力度和宣传力度,给散装食品贴上“放心标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下一步,佛冈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佛冈县散装白酒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由点到面,常抓不懈,与有关行政机关一起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营造安全可靠的食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