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佛冈县检察院依法对邹某某招摇撞骗案提起公诉。该案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县首宗提起公诉的养老诈骗案。
经查,2021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邹某某在佛冈县城内冒充县、镇政府的工作人员骗取老年被害人的信任,以帮忙办理社保、提高养老金、退休金为由,骗取多名老年被害人的钱财,共计20900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佛冈县检察院指定资深检察官和业务骨干组成办案组,通过提前介入,适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实现案件快捕、快诉,增强打击效果。在提前介入阶段,办案组多次与侦办人员开展案件讨论,逐一分析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明确侦查方向,共提出7条侦查意见,意见均被采纳。
在审查逮捕阶段,承办人通过对全案证据进行细致梳理、分析,对案件定性准确把握,将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由公安机关移送的诈骗罪,变更为招摇撞骗罪。同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挽回老年被害人的损失,目前邹某某名下两个银行账户均被佛冈县公安局予以冻结。为核实诈骗方式、诈骗数额等情况,承办人亲自前往老年被害人家中,听取被害人意见,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邹某某加强释法说理,促使邹某某真诚悔罪并签字具结。
该起案件的办理,既严厉打击了养老诈骗犯罪,又加大了追赃挽损力度,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佛冈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力度,能动履职、打击犯罪,溯源治理、多向发力,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