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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救助让三名孤儿感受法律温度
        作者:  时间:2022-08-31  新闻来源:

           “感谢检察机关对孩子们的关心和帮助,孩子们虽然失去了双亲,但是司法的温暖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日前,清远市检察院、佛冈县检察院检察官们在开学之际为三名孤儿送去5万元司法救助金和学习用品,孩子们的叔叔为检察官们送上锦旗并连声道谢,他表示,这笔救助金将很好地解决了三名孩子今后上学费用和部分生活费。

           被救助人邱氏三姐弟均系未成年人,其亲生父亲邱某甲因交通事故于2020年11月去世,其母亲因患胃恶性肿瘤于2022年7月去世,三姐弟接连受到失去父母的双重打击,不幸成为了孤儿,只能跟随其叔叔邱某乙和祖母黄某某生活。祖母黄某某现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且无经济收入,现监护人邱某乙工资收入不高,三姐弟现依靠每月低保和监护人的工资收入维持日常生活学习开销,家庭情况极其困难。

           2022年7月,承办检察官在办理一起申请民事诉讼监督信访案中发现该司法救助线索后,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审查机制,多次实地走访三名未成年人所属村委会调查核实其家庭情况,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主动向其监护人邱某乙告知救助权利,协助提交了相关申请司法救助的材料。

           申请救助人为三名未成年人,现仍在求学阶段,救助资金需求较大,怎样在法律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帮孩子们走出困境?佛冈县检察院向清远市检察院提请联合救助。经综合考虑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清远市检察院支持了佛冈县检察院的联合救助申请。在市县两级检察院的通力合作下,快速为邱氏三姐弟争取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50000元。救助金拨付到位后,第一时间送到了被救助人手中。

           “希望每一个受到伤害的孩子都能记住,检察机关以及全社会都在关注着他们,他们和其他孩子一样,不会缺少温暖,缺少爱。”承办检察官表示,将持续跟进邱氏三姐弟提交的广东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用申请落实情况,认真监督监护人切实履行其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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